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的申购或增发,以及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